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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醫療部份:
呼吸器使用、氧氣供給、靜脈營養、感染治療、生命徵象心電圖測量、
留置導尿等,按健保規定實施。有重大傷病卡者,可免除自負額
10~30%。若無此卡者則依健保規定給付。
2.
照護部份:
委託看護:指24小時無休之生活照護,
如陪伴、身體清潔(沐浴、排便、
排尿),管灌飲食、日常衛生用品(紙尿布、衛生紙及看護墊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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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病患每月費用為
20,000元 ∼ 25,000元 (特殊治療飲食),不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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月者按月平均計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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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及中低收入戶另有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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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入之救護車資及特別護士費用由本院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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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出之救護車資及特別護士費用則由家屬負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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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 準 月 費 |
備
註 |
一般民眾 |
20,000元~25,00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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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民有眷 |
八折優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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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身榮民 |
13,550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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榮
眷 |
八折優待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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遊民/愛心床 |
0 ~ 5000元 (4床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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低收入戶 |
6,000元 ~
15,000元 |
需持有當年度有效日期內之證明文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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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院不收保證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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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因物價上漲或有不可抗拒之因素時,則另行調整收費並公告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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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心床提撥: |
需經由上游醫院轉介人員(含社服)或該個案之輔導員爭取及證明。
如:提出該個案因精神狀況問題而無法提供密碼以領取存款事項或
該個案非領有薪俸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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